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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护航,和谐发展——《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及法律风险》******结束!

发布时间:2023/7/15 16:41:22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在认缴制背景下,有人认为:反正是认缴又不是实缴,股东可以任性的认缴注册资本。那么,认缴制下,股东的认缴出资,真的可以这么任性吗?如股东未履行认缴出资义务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7月13日下午,由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服务中心主办,河南鹰与***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及法律风险》专题公开课******结束。此次***32余位企业负责人参加。

本次公开课***特别邀请了李勇主任,李勇主任是河南鹰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13年,经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公司法”和“***证券保险”专业律师,专注研究公司法律事务、***保险法律事务。


本次***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帮助股东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本次课程内容的讲解,帮助股东了解了公司的基本架构、权力***及股东权利及义务,深入剖析了股东未实际出资及股权代持等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在***交流环节,企业代表们就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展开咨询,李勇主任也细致的一一回复了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本次***得到了参与企业的热烈反应,表示对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及法律风险有了进一步认识,希望以后还会有相应***可以参加学习。

未来,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服务中心将继续结合园区企业需求开展更多不同种类的培训与***,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全力助推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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